(一) |
组织制定并实施行业协会的行规行约,建立行业自律机制; |
(二) |
拓展市场,发布市场信息,推荐行业产品或者服务,开展培训,提供咨询服务; |
(三) |
向有关国家机关反映涉及产业利益的事项,提出经济政策和立法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; |
(四) |
以产业代表的身份组织相关经济组织提出反倾销、反补贴调查或者采取保障措施的申请,参与反倾销应诉活动; |
(五) |
协调会员与政府之间、会员之间、会员与非会员之间、会员与消费者之间涉及经营活动的争议,以及本会与其他行业协会或者经济组织的相关事宜; |
(六) |
对违本会章程或者行规行约、行业整体利益的会员,采取相应的行业自律措施; |
(七) |
参与制订业界技术标准、业界规划,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格、资质认定,出具公信证明,发布产业损害预警,组织推进产业标准的实施; |
(八) |
组织会员参加国内国际经济技术交流,推广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,建设为业界服务的公共服务平台; |
(九) |
法律、法规授权或者政府部门委托以及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能。 |